云南省耿马县四排山东老村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建设期)水保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水保[2017]97号文),四排山东老村石厂组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益才18760907960
附件下载:
监测报告
验收报告
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