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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洞波乡芭莱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日期:2019-11-30 09:37:20|来源:本站
富宁县洞波乡芭莱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 工程概况
富宁县洞波乡芭莱加油站位于富宁县洞波乡洞波至芭莱乡村公路旁,行政区划隶属于富宁县洞波乡管辖。拟建加油站距芭莱大街28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8′22.75″,北纬23°51′10.89″。项目区建设区周边道路交通及其它相关基础设施较为良好,交通较为便捷;距县城86公里。
本项目位于富宁县洞波乡芭莱村委会,项目大致沿南北向布置,总占地3058.00㎡。本项目区规划用地位于洞波乡芭莱村东侧,场地南侧紧邻芭莱至洞波公路,西侧为村子,北侧为耕地及河流。场地总体地貌为于构造侵蚀地貌,处于构造侵蚀缓坡坡脚位置,场地总体地势由东南向西北缓倾。场地原为耕地,设计整平标高与场地南侧公路相当,整块场地需要填土整平。场地地面标高介于410.73m~419.45m之间,相对高差8.72m。
工程占地: 3058.00㎡
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加油站按功能分为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站房、罩棚、站内道路、绿化及供排水管网等设施;加油站进、出口布设于项目地块东南角与西南角,加油站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为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站房、罩棚、站内道路等。
加油站用地北面为芭莱河河滩耕地,加油站油罐区位于西面一侧设置。罐区设置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2个,其中50m3的0#柴油罐1个、30m3的92#汽油罐1个。设置钢架棚式结构加油罩棚1座,罩棚下设置加油岛1座,加油岛上设置2台双枪式税控加油机
根据《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文件,本项目扰动范围面积为3058m2,均为永久占地;原始占地为梯坪地。
本工程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18年8月竣工,总投资为1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个人自筹。
  •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2016年11月9日,富宁县水务局以富水保许﹝2016﹞10号文批复了《富宁县洞波乡芭莱加油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542m2,其中项目建设工程扰动地表面积3058m2,直接影响区1484m2。经核定,本次验收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542m2,其中项目建设区3058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058m2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我单位组织实施了大量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有挡土墙、排水沟、植被绿化;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以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
我站于2019年10月8日主持召开了富宁县洞波乡芭莱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由本站、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辰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富宁县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共5人,成立了验收组(名单见附件)。
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向社会公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负责人及电话:罗明高15288375049;2019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验收报告 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