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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0-04-08 08:43:00|来源:本站
关于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孟连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开展了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4月5日在孟连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孟连县妇幼保健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浑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孟连挚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孟连县妇幼保健院、施工单位云南兴宏建筑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认为,目前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到位并发挥了有效的水土保持作用,工程平均土壤侵蚀强度得以控制,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孟连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http://www.ynsbys.com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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